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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工作职责

发布人:张绪娥资讯来源:财务部 发布时间:2009-01-01 10:39:56点击数量:

 

财务处工作职责
 
财务处是学院一级财务机构,是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学院党委、学院院长的领导下,代表学院进行会计核算、行使财务管理和监督职能,统一组织和管理学院的财务工作。主要工作有: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财政法规和会计制度,制定适合学院发展和需要的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规范院内经济秩序。
2.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收入,开辟财源,科学配置学院资源,增收节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3.合理编制学院财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监督,同时积极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和预测,做好宏观调控,力求综合平衡,为领导经济决策当好参谋。
4.办理财务收支,并进行会计核算。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如实反映学院综合财务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编制和报送各种财务报表,准确提供财务信息。
5.负责全院国有资产的核算,监督财产物资管理使用部门的财产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
6.归口管理学院各项收费标准和收费票据,接受上级部门的审计、检查和监督。
7.完善学院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学院各项收费的管理,确保学院收入的完整性及事务支出的制度化。
8.负责学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控制、监督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9.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院财务人员的定编、设岗、职务聘任和调配等工作。抓好学院财会在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10.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归档、保管和查阅工作。
11.完成上级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