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退学学费、住宿费退费流程
1.学生持“学院退学文件”、“学费原始票据(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学生离校物资移交清单”到学院财务处(三)办公室收费管理会计处登记学费等费用的缴纳情况,加盖财务处公章。
2.学生在财务处(三)办公室领取二张空白“领款单”。
3.学生持“学生离校物资移交清单”、空白“领款单”到学生处,由学生处计算应退还的学费和住宿费。
4.学生在领款单上签字,学生处审核签字。
5. 学院分管领导审批
6. 学生凭已审批手续齐全的“领款单”领款。
(1)学费:财务处(三)办公室复核无误后退费。
(2) 住宿费:博大后勤服务公司出纳人员处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