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组织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的规定》,以及《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进一步组织劳务派遣员工加入工会的意见》,充分调动编外签订劳动合同(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确保他们的切身利益和应享受的权益,结合学院实际,经工会委员会研究,对学院编外签订劳动合同(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在个人志愿申请的基础上,吸收他们加入学院工会组织,为此特提出如下试行意见。
一、在学校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并已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人事代理)的,由个人向基层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学院工会审批,吸收其为工会会员,并编入相应的分工会或工会小组。
二、编外签订劳动合同(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入会后必须遵守工会法规、定期缴纳工会会费、参加工会组织的有关活动。享受工会自身经费提供会员的相关待遇,但不包括编制内行政经费产生的有关福利待遇。
三、工会组织的学习和各类文体活动,编外签订劳动合同(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加入工会后也应积极参加,并严格遵守学院工会的规章制度。
四、编外签订劳动合同(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入会后,分工会和工会小组要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工会义务。
五、编外签订劳动合同(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脱离学校工作时,同时自动脱离与学院工会的关系,但如有需要可为其办理工会会员关系的转移。
本试行意见解释权属学院工会委员会。
澳门太阳集团城工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一:澳门太阳集团城工会会员入会程序
附件一:
澳门太阳集团城工会会员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书、填写会员登记表;
2.基层工会组织签署审核意见;
3.提交会员登记表;
4.学院工会委员会讨论。
说明:
1.教职工自愿提出申请,并填写澳门太阳集团城工会入会申请书。(如果是从外单位转入的会员,则需提供转会介绍信);
2.由基层工会组织签署意见,将工会会员登记表交学院工会;
3.由学院工会委员会议讨论,同意后以学院工会委员会议讨论通过之日即为学院工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