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2月23日“学院部门工作人员作风效能建设会议”以来,学院全体处室、分院管理和后勤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积极投入到“学生满意窗口”创建活动中。我分院更是不甘人后,积极落实会议精神,大力推进“学生满意窗口”创建工作,为进一步促进分院的工作作风转变,争一流效率、创优质服务、树文明形象,分院党总支始终把“学生满意窗口”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作为学院“转作风、强服务、提效能”的具体实践内容来抓,着力加强对争创活动的指导和监督,以确保争创活动取得较好成效。分院依据学院纪委章书记关于“学生满意窗口”建设的三个根本要求的精神,着眼于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把学生满意窗口创建活动落到实处;着眼于明确重点、创新形式,把学生满意窗口创建活动引向深入;着眼于建章立制、注重长效,把学生满意窗口创建活动成为常态,积极开展“满意窗口”亮出来工作。
分院党总支认为,亮出来的目的就是要为了做出来,就是要联系分院实际,抓好班子和分院行政人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把师生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师生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为师生诚心诚意做好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班子在分院建设中的政治核心作用、领导带头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示范建设和分院的各项事业的发展。
分院党总支要求相关服务部门既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学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固本强基提效能”的规定动作,又要结合分院实际开展自选动作。在分院党总支的指导下,分院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响应“学院部门工作人员作风效能建设会议”的有关精神,第一时间申报“学生满意窗口”。
分院服务部门的工作人员纷纷表示,一定要以良好的工作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投入工作,为促进学院科学和谐发展、实现学院各项事业新的跨越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特别要努力贯彻学院领导提出的八个方面的意识,即和谐意识、学习意识、服务意识、实干意识、创新意识、自律意识、节约和职业意识。
分院总结已经取得的创建成绩结合学院《深入开展“学生满意窗口”创建活动的实施办法》的要求,具体提出了以下行动纲领:
1.建章立制,全面规范服务行为
通过学习领会和一段时间的工作实践,特别是学院 “学生满意窗口”创建活动推进工作现场会后,分院经过分析梳理,进一步认识到,能否让“满意窗口”真正亮出来,除了依靠领导和行政人员的严格自律外,还需要制度予以保障。在学习借鉴院图书馆、外语分院等兄弟单位的好做法的基础上,提出并先行实行了以下制度:一是“服务内容公示制”,把分院办为学生服务的内容“亮”出来。二是实行“首问告知制”,要求分院办人员,全面熟悉教学、学生工作业务,通过“学生手册”和历年“教学计划”制度学习培训,做到教务、学生工作“业务互通”。三是建立“首办责任制”,明确第一个接办人员要全程负责服务指导工作。四是实行接受“师生评议制”,通过督导座谈会、学生信箱、期末行政人员接受服务对象测评等接受学生监督。五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工作人员失职行为、违反服务承诺受到批评的,严肃处理。
2. 付诸行动,人人投身创建工作
(1)切实实现观念转变。由“学生管理”“教学管理”向“为师生服务”转变,要求分院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来电必接,有问必答,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2)“牌子”先亮出来。不仅分院办的行政人员提出服务承诺,根据党委要求,班子每一个人员都要亮出“牌子”来。
(3)办公场所“三化”(绿化、美化、洁化)建起来。结合学院为办公场所“送花”工作,分院要求办公室做到绿化、美化、洁化三结合。要求学生做的,老师自己先做起来,这样,不仅老师自己有一个好的办公环境,而且为学生提供一个优质的服务环境和示范建设的窗口。
(4)在服务中提高行政能力和服务能力。利用每周行政人员学习、工作沟通会,组织行政人员加强学习,不断提升岗位服务能力和服务素养。
(5)不断规范服务行为。用实际行动和良好的作风取信于师生,赢得全体师生对分院各项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全面配合。
3. 争创示范,扎实推进窗口建设
分院要把每一名领导确定为“学生满意窗口”建设的先行者,这个窗口所展示的不仅是分院领导个人的工作态度,更是分院的精神风貌。同时,不断把活动引向深入,把分院每一名党员确定为“学生满意窗口”的示范者,把分院每一名老师确定为“学生满意窗口”的实践者。
我们相信,通过一段时间点点滴滴的努力,定能把“一切为了学生”的理念,落实在为学生服务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点上,使之成为分院的一道亮丽的风景,使我们的每一位同学都能在充满关爱的阳光中成长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