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校园消防安全事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浙教明电[2010]10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冬季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及学院防火委员会通知的精神,全力消除校园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消防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四个能力建设(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2、组织扑救初期火灾能力;3、组织疏散逃生能力;4、消防宣传培训能力),分院党总支决定在我分院开展一次冬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改、保安全活动。各班级要充分认识当前严峻的火灾形势,牢固树立危机意识,时时处处加以防范,把消防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和重要位置,常抓不懈。检查重点、时间、要求具体如下:
一、检查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教室实验室、会议室、微机房等重点部位和人员集中场所。检查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和用电、用油、用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检查时间和要求
(一)时间:
1. 11月23日至11月29日各班级要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先行自查自改,并写出书面材料于11月26日前报分院办。
2. 11月26日至11月29日分院会在各班级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消防重点部位进行抽查,对没有落实消防安全规定的班级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整改。
(二)要求:
1. 各班级要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检查等活动。日常消防工作,要做到“以防为主,防消结合”。
2. 要充分利用本周政教课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向本班级学生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学会一旦发生火灾如何报警,如何扑救初起火灾,如何逃生自救,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3. 要登记好消防基本情况,记录好消防宣传教育情况、防火巡(检)查情况、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确保各班级消防安全工作底子清、情况明。
4. 要严格要求学生宿舍内不得私拉乱接电源和使用“热得快”等高负荷电器,确保不因电线短路等问题而发生火灾事故。
5. 建议各班级开展大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竞赛。
机电与汽车分院
2010年11月23日
附件: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整改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