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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太阳集团城教务处关于开展201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暨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刘艳资讯来源:null 发布时间:2016-01-16 09:25:45点击数量:

 

澳门太阳集团城教务处
关于开展201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暨
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遴选推荐
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部)、处室: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办法[2015]105号)精神(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暨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基本要求
1.成果处于领先水平并有一定影响力;2012年6月以来取得的教育教学成果、各级教改项目等。对于已获得过历次院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能再次申报。
2.所申报的成果必须反映教育教学规律,能够针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好,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3.每项申报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跨单位联合申报的教学成果必须是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
3.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7项,二等奖13项;为保证质量,可以缺额。
二、申报材料
1.《2016年澳门太阳集团城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以及2500字以内的教学成果总结(电子文档正文内容请用宋体小四号、纸质材料一式1份)。
2.教学成果奖评审活页(电子文档正文内容请用宋体小四号、纸质材料一式1份)。
3.2016年澳门太阳集团城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电子版、纸质材料一式 1 份)。
4.2016年澳门太阳集团城教学成果相关支撑材料(纸质材料一式1份)。
三、推荐名额
1.为提高申报成果质量,本次教学成果奖采取逐级申报、限额推荐、差额评选的办法。各部门推荐成果时,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格审查和把关,确保被推荐成果质量。各分院最多推荐4个项目,行政处室申报总数不超过4项,其中一等奖项目不超过2项;社科部最多推荐3个项目,其中一等奖项目不超过1项。
2. 学校将从本次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中择优推荐部分项目参加2016年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
    四、申报时间
    申报优秀教学成果奖的材料于2016年2月29日前交教务处,逾期不参加本次评选。
五、评审程序
1.各分院(部门)统一提交材料。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网评、会评(答辩)方式进行。网评采取盲评方式,网评成绩前80%有资格参加会评。会评采取专家记名评分方式。
3. 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
4.评奖结果校内公示。
5.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发文。
 
 
 
 
 
 
 
 
 
 
 
 
 
 
 
 
 
 
 
 
澳门太阳集团城教务处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