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高校教学专项检查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09〕143号)文件精神,将有关2009年高校教学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厅教学专项检查内容(本次教学专项检查重点)
1.2007年开始招生的高职高专专业:商品花卉、报关与国际货运、现代纺织技术;
2.2007年度立项的高职高专省级精品课程:应用统计方法;
3.学校听课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二、省厅教学专项检查要求
1.新设专业:按《浙江省高等学校新专业建设基本要求》(高职高专)(见附件1),重点检查新专业的建设计划落实情况,包括招生情况、专业培养方案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基本条件建设、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质量监控的实施)情况及教学效果等。
2.精品课程:按照《2009年度高校精品课程中期检查评分表》(高职高专)(见附件2)标准,抽查采用集中汇报形式,并通过精品课程网站重点查看课程建设及网站利用情况。鼓励教师采用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和研究式教学方法。
3.随机听课:检查各学校听课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鼓励高职高专教师随堂携带能够体现教学做合一的单元教学设计材料。
三、省厅教学专项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专项检查采取学校自查,省厅组织专家实地抽查和集中汇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被抽查的具体时间由省厅提前2天告知。
四、迎接省厅教学专项检查准备材料
请各相关分院及部门根据检查内容先行自查,于11月25日上午11:00前将下列材料,以电子文档(光盘刻录)和纸质文本各一份,交教务处俞幼娟老师处(1-311):
(1)三个新专业的自查报告(由生物与环境分院、外语与贸易分院、纺织与艺术设计分院负责);
(2)1门省精品课程的自查报告(由张绪娥负责);
(3)学校的听课制度及实施情况(由院督导室负责);
(4)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汇总情况(由院督导室负责);
(5)本学期全校课程表(由教务处负责)。
五、学院审查
学院将在11月25日下午对三个新专业、1门省精品课程的自查报告进行审查。
附件:
1.浙江省高等学校新专业建设基本要求(高职高专)
2.2009年浙江省高校精品课程中期检查评分表(高职高专)
教务处
200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