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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日常教学运行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刘艳资讯来源:null 发布时间:2013-05-14 10:55:47点击数量:

 

关于近期日常教学运行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分院(社科部):
结合期中教学检查和教务处5月份工作要点,现将近期日常教学运行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籍管理
1、转专业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浙江省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的指导意见》(浙教高[2012]165号)的文件精神,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我校教学和学生学习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就学生转专业提出如下操作规范。
各分院在审批转专业申请时在执行《澳门太阳集团城学生转专业若干规定》的基础上,还应在条件和程序上把握以下几点: ①从严控制跨大类的转专业申请,适当放宽专业大类内的转专业申请。②各分院在转专业审批截止时间为623。审批结束后应对转入、转出学生名单在各分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各分院应严格把关,公开透明,已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其大一年级未修课程,可由分院安排参加低年级学生相应课程的期末考试,若与自己班级考试冲突,可安排缓考。各分院应在期末考试前将转专业学生补考的课程及安排报教务处。
2、毕业资格审查
各分院应严格遵照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毕业资格认定,做到严肃、细致、认真,杜绝差错的出现。各分院应于522日前完成毕业资格审查初稿,67日前完成不含毕业答辩成绩终稿,615完成毕业资格审查的相关手续报教务处。对于各种特殊情况的现作如下要求:①转专业学生必须以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为准;②学生复学前后如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其毕业资格审核应分为休学或停学前及复学后两部分,课程学分参照不同年级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认定,考级考证按照复学后人才培养方案认定;③若有教学计划录入差错等原因须修改学分、课程类型等情况,应由分院将书面申请上交教务处;④若学生成绩有差错需要修改,应由任课教师出具成绩证明及情况说明,教师本人签字,课程归属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上交教务处。
二、课务运行管理   
1、调(停)课审批及处理
调(停)课的审批及申请应严格遵照《澳门太阳集团城课程调度管理暂行规定》执行。调(停)课分为因私调课和因公调课。因私调课教职工应根据学校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因公调课应办理好出差审批手续。各分院在审批调(停)课时,应做好各种手续的存档,以备教学检查。各分院领导在审批调(停)课手续时应注意几个情况,①校内会议原则上不调课。②节假日前后原则上不调课。③跨分院授课和兼职兼课教师授课应服从教学分院的课务安排。④全院性和分院整体的教学安排,任课教师在网络做好登记手续,不纳入考核。
申请人应提前一天以上在数字校园的教务管理系统中操作,由分院领导审核后方可执行,请申请人务必写明“变动原因”,原因不写或不明确者分院有权不予办理。如遇突发疾病或突发事件无法提前网上申请,可先向分院口头申请,事后再补办相关手续。校外兼职教师可委托其它教师代办。
2、授课进度网络化管理
为保证教学工作稳定有序,确保期初、期中和期末教学班授课均衡,教师授课进度合理,学院实行授课进度网络化管理。本学期任课教师根据授课计划及校历将本学期15161718周的授课进度以每次2课时的规则填写在教务管理系统—教学文件管理—授课计划及进度栏目下(15周前结束的短线课程不用填写),“最大课次”为以2课时为单位的授课次数,可修改,填写完成确认无误后提交,524日前完成。下学期授课进度的编写,审批和检查均在教务系统中进行。
 
教务处
2013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