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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场规则及考生守则

发布人:马萍萍</span><span class = "assessor">审核人:代绍庆资讯来源:教务部(校企合作部、公共实训中心) 发布时间:2019-11-14 13:31:18点击数量:


考 场 规 则


(一) 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在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学生证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以上不得入场考试。

(二) 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考试必需的文具用品,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三) 进入考场前监考老师应仔细核查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与考生本人是否相符。考试时,发现考场有异常情况或考生作弊时,应及时向主考报告,并作好考场记录。考试结束时,连同该场考试的“考场记录单”一并交给主考。

(四) 考生进入考场,按准考证号码对号入座,并将自己的准考证、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学生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对,不准喧哗吵闹,不准吸烟,保持考场安静。

(五) 考生在试卷分发后,须核对考试语种与当场考试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考生还须将本人的准考证号码及姓名清楚、正确地填写在答卷纸密封线内规定的位置上,切勿填漏。

(六) 考试时,考生不得随意离开自己的座位,不得有交谈、看书等作弊行为。如发现有舞弊行为,该考生的考试成绩作零分处理。

(七) 考生答题,必须用蓝、黑水笔或圆珠笔书写;用红笔、铅笔答题,不予评分。如遇试题字迹不清,可举手询问,但对试题内容不得要求监考人员作任何解释或启示。考生必须按规定答题。

(八) 考生在考试30分钟后才准交卷离场,离场时须将试卷、草稿纸一并交出,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走。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九) 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安坐原位,待监考人员按顺序收齐全部试卷、答卷纸后,方可离场。

(十)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准冒名代考,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案,不准夹带、换卷,违者以考试舞弊论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作零分处理。

(十一)在考试进行时间,非本考场监考人员(主考、巡视员除外),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并注意保持考场的整齐、清洁。

(十二)考生考试中途出现死机不得自行开机,须举手,由监考教师负责重新启动机器方可续考。

(十三)因主、客观原因造成上机考试失败的,须报主考同意安排下一场考试或延时考试。

(十四)系统管理员安装考试软件后,不得泄题、不得下载打印、不得组织练习。

(十五)考试机房的钥匙须由安装考试软件的系统管理员一人拥有,其他教师的机房钥匙交由考务人员集中保管。

(十六)考试的机房严禁带入非考试用的光盘、优盘等存储介质,如有违反作零分处理。

(十七)突发事件如停电或病毒影响考试的,立即报主考研究决定是否延期,同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考 生 守 则


(一)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进入指定考场,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二)考生对号入座,须将自己的准考证、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学生证放在桌子左上角。只能在答卷纸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考试级别、语种等,不得在答卷纸的其他地方作任何标记。考试开始15分钟以后,不得进入考场。

(三)考试铃响后才能开始答题,提前交卷的考生,必须在考试开始30分钟以后。

(四)在答卷纸规定的地方答题。

(五)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准喧哗。

(六)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七)考生提问,先举手,得到允许后,理论卷可提问有关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机考“死机”由监考教师进行开机方可续考。

(八)考试结束铃响,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按指令的要求,整理好自己的答卷、试卷、草稿纸等,待监考人员将答卷、试卷等收齐后,方可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将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