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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人:洪亚楠资讯来源: 教务部(校企合作部、公共实训中心) 发布时间:2023-01-08 13:51:54点击数量:

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学校相关安全文件规定,现将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与整治工作

    1.临近假期,全体教师需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高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2.各实验室负责人定期自查,重点对所属实验室存在的易燃易爆品、高压气瓶、水电、特殊设备、门窗等再次进行安全隐患的梳理和排查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水和防事故的“四防”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

    3.各实验室负责人在自查中发现隐患问题的,能立即整改的应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及时上报教务部协助整改。

    二、加强实验室寒假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1.假期内不使用的实验室,应关断水、电,化学试剂应放回试剂柜,摆放规范,清洗所有实验用具并妥善放置,废液张贴规范标签,贴好封条,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寒假期间实验室原则上不予开放。若确有科研需要的,要正常使用实验室及连续通电运行的设备,应向实验实训中心负责人备案,并做好使用登记。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断电和关好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

    3.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不能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在实验室留宿,严禁在实验室存放和使用电饭煲、电水壶等生活电器。

    三、执行假期开放实验室专人值班制度

    1.各学院假期内开放使用的实验室须安排老师进行值班,并安排人员加强每日巡查和卫生值日工作;对重点部位要重点防范,并做好巡查记录。

    2.学院分管领导和实验室安全责任人须保持通讯畅通,如遇有实验室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

    请全体教师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