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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嘉兴市第二十八届 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资讯来源: 科研管理部 发布时间:2023-06-06 09:38:14点击数量:

各二级学院(部门)、全体教师:

嘉兴市第二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资格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申报参评成果应是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科研成果。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成果,凡研究对象属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也可申报参评。已获市厅级及以上奖项的社科研究成果、市级领导的研究成果,不列入评选范围。

(二)申报资格

申报参评成果必须是人事关系在嘉兴的作者(以下简称“我市作者”)撰写、或以我市作者为主完成(即署名为第一作者)并能在成果中得到明确标示的成果。以我市作者为主完成的成果,须征得市外合作者的同意,获得合作者出具的明确标明“允许嘉兴市作者申报,本人放弃在嘉兴市申报和获奖的权利”内容的声明书并加盖合作者所在单位公章,才具有申报资格。已故研究者的成果,申报权属于其成果的法定继承人。

(三)申报条件

1.参评成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两为”方向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较好文风和较大社会影响力。

2.参评成果须是正式发表或出版(含网络发表)的研究成果,包括著作、论文、研究报告、普及读物、学术资料整理、工具书等,以及未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进入党委、政府决策的研究成果(研究报告)。

3.成果时限要求。参评成果必须是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间的研究成果。其中,著作类成果以版权页版次时间为准,论文类成果以正式发表时间为准,未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成果以首次批示、采纳时间为准,网络文章以网上首次发表时间为准。多卷本著作待出齐后一次性申报,以最后一本著作出版日期为准。

4.同一作者只能申报1项成果,多人文章编辑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以全书整体名义申报,只允许作者以自己的论文单独申报;同一作者所撰写的系列论文,只能以单篇论文的形式申报。

参评要求具体见《嘉兴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嘉社科办〔2023〕6号)。

二、截止时间和申报办法

1.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7月3日。

2.申报者须认真填写《嘉兴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连同申报成果材料通过各推荐单位报送。

3.各推荐单位即市社科联各理事单位〔包括各县(市、区)社科联,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党群工作部,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市委党校、澳门太阳集团城、嘉兴教育学院、嘉兴学院、嘉兴南湖学院、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同济大学浙江学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和市级机关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受理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参评条件的成果写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再统一报送至市社科联办公室(市行政中心5号楼538室),附件1、附件2电子版一并发送至zjjxshkx@163.com。市社科联不受理作者个人的直接申报。

4.参评成果材料数量。成果形式为论文和研究报告的,1份原件、6份原件的复印件(不能用打印件代替),复印件不得出现作者的工作单位和姓名等个人信息(用白纸遮盖后复印);成果形式为著作的,原件7册。

5.反映成果应用价值或学术价值的佐证材料(被政府采纳、领导批示、转载引用、课题获市级以上立项等)1份。

三、优秀成果奖励

对评选出的优秀成果由嘉兴市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联系人:朱振宇,联系电话:82521798,13736829261;刘俊峰,联系电话:83681798,17338576857。


学校科研部信箱:jzyky408@163.com

科研部联系电话:89978136


附件:

1.嘉兴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

2.嘉兴市第二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3. 嘉兴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澳门太阳集团城科研管理部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