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 null

关于做好2023年度服务乡村振兴研究专项课题结项的通知

发布人:资讯来源: 科研管理部 发布时间:2024-01-17 16:34:47点击数量:

各二级学院(部门)、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服务乡村振兴研究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关于公布2023年服务乡村振兴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我院〔2023〕35号)及项目研究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度服务乡村振兴研究专项课题的结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项要求

本次结项项目范围为2023年立项的乡村振兴研究专项课题(见附件5)。重点课题至少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完成高质量研究报告(须经学校或嘉兴乡村振兴研究院采纳)1篇,一般课题要求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完成研究报告(须经二级学院或部门采纳)1篇。

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项材料一式三份,胶装成册。材料装订顺序如下:硬质封面、目录、结项申请表、结项总结、项目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发表的论文及获奖等材料的复印件)、立项申请书。

二、材料提交

项目负责人将结项材料报所在二级学院(部门),各单位汇总后报送科研管理部。

1.纸质胶装结题材料提交科研管理部1-217室;

2.《2023年度服务乡村振兴研究专项课题结项汇总表》(见附件4)及结项材料PDF件(文件以“序号+姓名+课题名称”命名,序号与汇总表中的序号一致)打包报送至科研管理部邮箱(jzyky408@163.com),压缩包以“**学院(部门)+乡村振兴研究专项课题”命名,邮件主题标明“**学院(部门)+乡村振兴研究专项课题”。

3.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

1.若项目未能全面完成项目研究要求的各项内容,请项目负责人提前向科研部提交项目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一般为1年,延期到期后不得再次申请延期,未按规定递交延期申请的项目,做自动撤项处理。

2.原则上,校立项目结项时科研经费使用进度应达70%以上。

3.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及时转发通知,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规定完成项目结项工作,提高科研项目研究完成率和经费使用绩效。


嘉兴乡村振兴研究院联系人:王老师,83832165

科研管理部联系人:曹老师,89978136


附件:

1.结项参考模板

2.结项申请表

3.延期申请表

4.结项汇总表

5.2023年度服务乡村振兴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名单


嘉兴乡村振兴研究院

科研管理部

2024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