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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黄雪峰资讯来源:null 发布时间:2009-11-16 18:56:34点击数量:
南湖区、秀洲区科技局,嘉兴高新园区、嘉兴港区、市级有关部门: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为全面完成《嘉兴市科技强市建设与科学技术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我市2010年市级科技计划将围绕我市科技“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科技发展重点领域、重大专项与主要任务,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组织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推进我省区域创新体系(嘉兴)副中心建设,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与服务。现将2010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项目申报类别
1、重大科技专项。
2、科研计划,科研计划包括软科学计划。软科学计划仍实行征题、选题、申报、答辩、择优立项的程序。
3、火炬计划项目(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计划)。
4、星火计划项目。
5、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
6、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7、科技成果转化与专利实施项目。
8、科技人才培养计划项目:通过科技项目的实施,培养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形成科技创新团 队,进一步营造我市科技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9、国内外科技合作项目:支持对引进先进技术消化、吸收和再创新,以及对科技成果和科技资源的集成创新,鼓励企业二次创新。
申报重点项目的,企业直接用于项目研发经费不少于100万元,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项目实施过程中能申请1项以上发明专利。
二、项目申报方式
2010年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和书面材料申报并行方式。未通过网上在线申报的项目视为无效。
1、网上在线申报。网上申报采取在线填报方式,项目申报单位须通过嘉兴科技网(网址:www.jxkjj.gov.cn)进入“嘉兴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按《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要求填报。未申报注册过的单位,先进行“单位注册”,待确认后再在线申报各类计划项目。项目所在地科技部门要对网上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
项目申报实行材料真实性承诺制,各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
2、书面申报。完成网上申报后,项目申报单位还须同时向市科技局报送与网上申报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项目申请表(系统内自动生成的word文档)和项目可行性报告一式二份,要求用A4纸打印(网上提供打印功能)。
3、项目受理。市科技局综合计划处统一受理项目申报材料。
三、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在市本级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组织实施和完成科技计划项目能力的各类单位。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与市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联合申报的,要以我市申报单位为主体进行申报。
2、申报时间。项目申报至2010年1月10日截止。逾期申报的,进入科技计划项目备选库。
3、申报限制。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申报不予受理:(1)不及时提交已实施项目《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考评表》的单位;(2)2005-2008年承担的市科技计划项目到结题验收期限而无故未进行结题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3)项目负责人已承担市级课题2项,尚处实施过程中的或未结题者。
科技局各业务处联系咨询电话:
综合计划处:0573-82159860;0573-82159805
高新处:0573-82159819,0573-82159818
农社处:0573-82159823,0573-82159822
成果处:0573-82159820,0573-82159813
知识产权局:0573-82159811,0573-82159816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二○○九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