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办高教〔2010〕76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有关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评审办法的通知》(浙教高教〔2009〕56号)精神,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008年项目中期检查及2010年项目评审工作委托省高教学会等相关高教研究机构组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的主要内容
立项的主要内容与选题:立项重点将更加关注对人才培养途径及过程的改革与实践,着力解决“怎样培养人”的问题。以教学方法的改革作为教学改革、提高质量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最终实现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大力倡导启发式、探究式、开放式、讨论式、案例式等教学方法改革,改进学生学习方式,努力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综合素质。高等职业教育要融“教、学、做”为一体,真正实现“做中学、做中教”,切实推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以下选题可供参考:
1. 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前提,改革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整合课程教学内容,扩大学生自主选择空间,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2. 结合专业特点和具体课程教学实际,大力倡导启发式、探究式、开放式、讨论式、案例式等教学方法的改革及各类有利于创新人才培养的有效性教学方法的设计与实践;
3. 以能力评价为导向,研究科学的学生学业评价方法,突出过程性、发展型、个性化评价理念,拓宽学生成才通道;
4. 以实验教学模式、内容改革和创新、综合、设计性实验项目的开发为切入点,探索适应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实验教学体系,真正形成一批综合性、设计性、可推广的创新实验项目;改革实验教学及教学实验室管理方式,增强实验室开放力度,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与能力;
5. 以全面落实“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理念为出发点,加强高校与企业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合作,探索合作培养、共建基地、共同质量评价等多样化的产学研结合方式,实现学校人才供给与企业人才需求的有效对接;
6. 以提高学生能力和综合素质为目标,促进基于学生自主学习的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教学管理、质量保障体系及教师考核评价机制。
二、立项方式及名额分配
2010年的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仍采取“推荐+备案”的办法进行评审,将立项的项目分成两类:一类项目面向全省高校公开申报,由省委托相关机构组织推荐,2010年一类项目共立项150项左右,每个项目资助2万元,学校按不低于1:1的比例予以配套;二类项目由学校自行确定,省按前几年立项情况,下达每所高校推荐的项目数(见附件),由学校组织评审拟立项的项目,报省审核确定,经费由学校按省标准资助。
三、项目评审和管理
今年一类项目将委托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或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在暑假期间组织公开交流、公开答辩确定推荐项目,请高校在组织学校推荐评审时,也适当开展交流、答辩,提高立项水平。要围绕选题是否符合选题要求、对研究的问题分析是否透彻、改革的思路是否清晰、理念是否先进、改革实践方案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评议。
二类项目评审由学校按各自制定的办法进行,上报省教育厅前应有公示环节。一类、二类项目均主要面向教学一线教师申报,由省统一公布,按相同要求统一管理、统一验收。项目管理均按照我厅《关于加强对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的通知》(浙教高教〔2006〕157号)执行。
四、项目申报基本要求
此项改革可以专业、课程、实验室、教学基层组织等为单位进行试点,形式可多样,范围可大可小。对于研究内容空泛、问题针对不明确、操作性不强、日常工作罗列、工作总结性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立项的项目重在实践探索,不是纯理论、模式研究。浙江大学可申报8项,其余本科院校每校可申报4项,独立学院每校可申报1项,高职高专院校每校可申报2项。独立学院一、二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独立学院专任专职教师。今年5月底前未经我厅审核结题的省教改项目负责人今年暂不申报(含一、二类项目)。申报学校请认真填写一类、二类的《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及《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并分别于6月20日、8月20日前通过“浙江省高校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管理系统”上传,汇总表同时发至wsz9398@126.com。一类项目评审时,请将纸质平装申报书(一式20份)直接带至交流答辩现场。《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二类)》可从我厅门户网站(http://www.zjedu.gov.cn/gb/articles/2009-05-18/news20090518110914.html)下载,不再另行翻印。
五、2008年立项的项目中期检查有关要求
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对2008年省立项的教改项目中期检查仍然采取项目负责人公开汇报、答辩交流方式进行。中期检查主要围绕改革理念、项目研究与实践进展、取得的初步成效、后续改革思路及推广借鉴价值等5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2008年项目中期检查与2010年项目评审交流答辩会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由委托的相关机构另行通知。省教育厅联系人:王世泽、雷炜,电话:0571-88008976、88008982,邮箱:wsz9398@126.com,网站技术支持联系人:顾东袁,联系电话:15868458080。
附件: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010年二类项目立项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