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技项目负责人:
为配合浙江省科技厅、嘉兴市科技局开展省市县联合科技经费大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科技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提高科技经费使用绩效,学院制定检查事项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科技经费使用情况的联合检查,掌握科技项目的实施和经费使用情况,督促项目组遵守科技项目经费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中经费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确保科技经费合理、规范使用,进一步提高科技经费使用绩效,加强科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与科研诚信建设。
二、检查范围、重点与内容
(一)检查范围
本次大检查范围包括:省、市、县科技计划所有在研项目,包括省高技能人才项目,以及市、县科技计划项目(含软科学课题)。
(二)检查重点
本次联合大检查对科技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在此基础上,选择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嘉兴市本级2009-2011年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需要实地抽查的项目将会重点检查。
(三)检查内容
1、科技经费使用是否按任务书或合同书规定列支。预算调整是否符合规定,科技经费开支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完备,有无与项目实施无关的不合理支出,有无挤占、挪用科技经费的现象。承诺配套和自筹经费是否及时足额到位。
2、科技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是否按照项目合同任务书规定开展研发和成果转化,实际实施进度、指标完成情况,关键技术研发进度是否按计划执行,项目是否按要求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是否按计划完成项目任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
3、项目实施对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情况。项目实施有无取得关键技术突破,有无获得重大标志性技术成果。新产品开发、经济效益提升等情况。成果的转化应用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影响和作用情况。
三、检查方法
1、自查自纠。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自查,填报《自查表》并将电子表务必于8月27日下午4:00前发送给科研处余老师(邮箱191951796@qq.com)!学院审核后将转发给科技主管部门。纸质《自查表》可在8月28号上交。
2、实地抽查。在各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科技主管部门将重点选择一批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及指导。
3、整改提高。科技主管部门在对书面自查报告审查和实地抽查的基础上,针对科技经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送达项目承担单位,限期整改,规范科技经费使用,提高经费使用绩效。
四、其他
1、科技部门是分组下达检查要求的,不同类型的项目检查的具体内容会稍有不同。请各项目主持人有任何疑问时,首先联系学院科研处余老师,由科研处统一处理检查咨询与协调事宜。联系电话:89978136或短号661096。
2、相关通知与附件,请登录科研处网页或市科技局网站www.zk21.com下载查看。
附件一: 省市县联合科技经费大检查单位自查表.doc
科研处
201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