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处室:
嘉兴市第17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和范围
1.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两为”方向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或学术价值,较好的社会反响和效果。
2.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是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或《嘉兴社会科学》上发表的成果(包括著作、工具书、学术资料整理、普及读物和论文、研究报告等),字数必须达到3000字以上。
3.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是由我市作者撰写、或以我市作者为主完成并能在成果中得到明确标示的成果。
4.同一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多人文章编辑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以全书整体名义申报,只允许作者以自己的论文单独申报;同一作者所撰写的系列论文,只能以单篇论文的形式申报。
5.已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研究成果,不再参加评审。
6.市级领导的社科研究成果不列入评审范围。
二、材料要求
1.《嘉兴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一式3份,表内文字要用A4纸电脑打印。
2.研究成果一式7份,其中一份必须是原件。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形式的,其复印件不得出现作者的单位和姓名。
3.反映成果应用价值或学术价值的佐证材料一式2份。
三、学院申报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5日。
四、材料接收联系人:屠娟丽,联系电话:短号667329,行政楼507室。
附件:申报表
科研处
201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