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嘉兴市
“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体育)局,经开区教文体局,各县(市、区)社区(教育)学院、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全民终身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学习型城市建设,积极营造“人人学习、时时学习、处处学习”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20年度“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教育部教育规划纲要关于“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要求,通过寻找感动百姓的学习榜样,宣传全民终身学习的理念和先进典型,促进成人继续教育改革发展和学习型社会建设。
二、评选对象
凡坚持读书学习、坚持参与成人继续教育的从业人员和社会成员均可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事迹感染力强。坚持终身学习理念,长期开展读书学习、持续参加成人继续教育活动,并把学习、工作、创业、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学以致用成效显著,学习精神和事迹感人。
(二)群众认可度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单位或社区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能够有效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读书学习、积极参与成人继续教育,为奋力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做出积极贡献。受过市级以上表彰者优先考虑。
(三)体现基层性。重点在生产一线从业人员和基层群众中推荐具有较强影响力、感染力的“百姓学习之星”。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推荐在职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四)体现引领性。在坚持读书学习、积极参与成人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周边群众素质,在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
四、评选方式
(一)组织推荐。各单位、各地可在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各种组织中开展“百姓学习之星”评选活动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参加全市“百姓学习之星”评选的人员名单。
(二)推荐名额。全市范围内评选10位,各单位、各地可根据综合考虑,择优推荐2-3人。
(三)报送时间。请各单位于5月25日前将推荐评选材料报送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报送材料。填报《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表》和《百姓学习之星推荐汇总表》,各一式3份;报送照片2张(电子版)。
(五)组织评选。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评审小组,按照“百姓学习之星”的条件和个人事迹材料,评选出候选人名单,并通过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最后对评选出的“百姓学习之星”进行表彰奖励,授予嘉兴市“百姓学习之星”称号,并在相关媒体上对“百姓学习之星”的事迹进行宣传。
五、其他事项
照片要求:标准证件照1张以及学习生活照2张,像素要求不低于600*800像素。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嘉兴城市大学(嘉兴市大新路131号,1号楼303室),联系人:申屠佳瑾,联系电话:833875485,邮政编码:314000,电子邮箱191179485@qq.com。
附件: 1.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表
2.百姓学习之星推荐汇总表
嘉兴市社区教育工作 嘉兴市教育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
附件1:
“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照 片 (彩色照片) |
民 族 | | 籍 贯 | | 党 派 | |
参加工作 时 间 | |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 |
学 历 | | 毕业院校 及 专 业 | |
所在单位 及 职 务 | |
联系方式 | 电话: | 手机: | 邮箱: |
个人简历 | |
参加学习情况 | |
奖励情况 | |
主要事迹和成效(不少于1000字) | |
本人所在单位 推荐意见及感人事迹概括(100字以上)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社区(教育)学院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级 教育部门 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县(市区)“百姓学习之星”推荐登记表
推荐序号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专业职称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日 | 学历 | 地址 | 有无视频材料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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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体)局:(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注:1.请按推荐顺序填写登记表;2.往年参加过遴选的原则上不再推荐;3.如推荐事迹特别感人的“百姓学习之星”请在备注一栏注明。
填表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