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电大老教院〔2019〕1号“关于印发《嘉兴广播电视大学老年教育学院 任课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人:申屠佳瑾资讯来源:社区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19-09-04 08:42:47点击数量:

关于印发《嘉兴广播电视大学老年教育学院

任课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嘉兴广播电视大学老年教育学院任课教师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嘉兴广播电视大学老年教育学院

                                                         2019年4月12日

 

 

嘉兴广播电视大学老年教育学院

任课教师管理办法

 

为规范老年教育学院任课教师的管理,发挥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选聘和解聘

(一)选聘条件

1.任课教师应热爱老年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关心和尊重学员,乐于为老年学员服务。

2.任课教师应精通本专业业务,有一定的教学经验,能胜任教学工作,并擅于研究、探索老年教育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3.任课教师应身体健康,并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年龄一般控制在70周岁以下,个别专业教师如确因教学工作需要,经校领导同意,可适当放宽任教年龄。

(二)选聘办法

1.学院根据开设专业课程拟定任课教师聘用计划。

2.按聘用计划对外发布公告,受理登记拟聘用教师信息。

3.学院对拟报名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聘用教师人员。

4.学院与聘用教师签订《老年教育教学工作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老年教育教学工作协议》一式两份,分别由聘用教师和学院保存。(《老年教育教学工作协议》见附件1)

. 聘任校内教师需经教师所在学院(部门)推荐,报学校审核批准。

(三)解聘

任课教师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经学院领导同意予以解聘:

1.学期教学考核不合格,经帮助无明显提高的;

2.在教学过程中,有影响改革开放大局和社会和谐稳定的言行,经谈话教育仍不改正的;

3.在任教期间,出现其它违规违纪行为的。

二、任课教师职责

1.根据专业要求,开课前选好教材,按教学内容及时制订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并报老年教育学院审核。

2.根据老年教育的特点认真备课,并按班级实际情况和教学进度开展教学工作。

3.上课不迟到早退,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或调课,应提前2天告知学院,并确定代课或调课方案。

4.不断总结老年教育教学经验,积极与学院、学员进行沟通,听取对教学的意见建议。

5.密切关注学员状态,配合管理人员、班干部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学员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6.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向学员进行指向性产品宣传,或推销、售卖商品。

7.注重在课程教学中,对学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宣扬正能量,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学员进行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的各种宣传活动。

三、任课教师考核

老年开放教育任课教师实行学期考核制,每学期期末按照《老年教育学院外聘教师教学考核细则(试行)》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给予一定的奖励。考核不合格者,学院视情与任课教师约谈,如约谈后仍无效果者,连续两学期考核不合格,取消本门课任课资格。(《老年教育学院外聘教师教学考核细则(试行)》见附件2)

四、附则

本办法由嘉兴广播电视大学老年教育学院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老年教育任课教师教学工作协议(样式)

 

甲方:嘉兴广播电视大学老年教育学院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聘用乙方担任  «年度»    年度第 «学期»   学期  «课程名称» 课程的教学任务。经协商,协议如下

1.甲方及时向乙方介绍老年开放教育基本情况及相关教学要求,并提供所任课程的教学任务通知书。

2.根据实际授课情况,甲方按照每课时   «课时费标准»        元人民币的标准发放课时酬金,每学期结束后一次性发放每学期期末按照《老年教育学院外聘教师教学考核细则(试行)》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考核合格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3.乙方要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交给的教学任务,积极主动在班级群老年答疑解惑,及时吸纳甲方有关方面的反馈意见或建议。

4.乙方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有事需向学院申请调课,不私自调、停课或请人代课。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教学监督、检查和考核。

5.乙方不胜任教学工作或者严重违反学院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协议。

6.乙方解除聘用协议,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扣除相应报酬。

7.本协议未尽部分双方可以签定附属协议,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8.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分院章)                   乙方签字:           

                                          

附件2

老年教育学院外聘教师教学考核细则(试行)

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及标准

得分

(一)教学环节

25分

1.任课教师根据学校要求编制学期授课进度计划。(5分)

 

2.任课教师按要求编写教学方案。(5分)

 

3.任课教师按照授课进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一般每学期15次课(5分)

 

4.任课教师每次按照教学方案授课。(5分)

 

5.任课教师对学员作业认真批改、点评。(5分)

 

(二)工作纪律和态度

25分

6.教师上课时组织教学认真、负责,注重对课堂的管理。(10分)

 

7.教师上课不得迟到、早退和中途离场。(5分)

 

8.教师上课时不做与本堂课内容完全不相关的事情。(5分)

 

9.教师调课必须经过学校同意,不得随意调课。(5分)

 

(三)教学质量与效果

25分

10.任课教师有与授课内容相匹配专业特长,能完全胜任本专业课程教学任务。(10分)

 

11.学院领导、班主任听课时提出的建议、意见能够采纳或改进。(10分)

 

12.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讲究方式方法,能够与学员互动。(5分)

 

(四)学员满意度评价

25分

13.任课教师师德高尚,授课认真负责,受到学员尊重。(10分)

 

14.教学过程方式、方法受学员欢迎。(10分)

 

15.学员提出建议、意见,积极主动进行沟通。(5分)

 

说   明

1.本考核细则总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2.老年开放学院对外聘教师教学工作实行学期考核制,每学期一次;

3.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老年开放教育学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