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 兴 市 教 育 局
嘉兴市文明办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嘉 兴 市 民 政 局
嘉 兴 市 财 政 局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嘉教职成〔2017〕95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明办、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创建学习型城市是应对知识经济挑战、适应经济全球化、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是构建全民学习和终身学习体系、提高广大市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现实需要。根据国家及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我市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教育现代化目标要求,全面落实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坚持终身教育体系与国民教育体系相结合,促进各类教育资源共享,构建处处可学的社会环境;坚持学习型社会建设与文明城市建设相结合,促进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提高,促进城市的包容、繁荣与可持续发展,激发城市创新活力,增强城市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达成终身学习的社会共识,形成终身教育体系,全市学习氛围浓厚,市民的学习意识、文明意识、创新意识显著增强,思想道德、科学文化、职业技能明显提高。以区域中心城市为引领,以点带面,形成城乡均衡、全面覆盖的“人人皆学、时时可学、处处能学、按需选学、终身在学”的学习型城市框架;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推动学习资源社会化,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学习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学习意识普遍化、学习行为终身化、学习组织系统化、学习体系社会化的学习型城市格局。
三、重点任务
(一)营造学习型城市氛围
全面系统、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终身学习理念宣传教育,引导人们不断加深理解认同,成为精神追求和自觉行动。把终身学习理念纳入国民教育总体规划,融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融入各类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开展“道德模范”、“百姓学习之星”等先进典型学习宣传,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营造浓郁的全民终身学习氛围,达成创建学习型城市共识,构建充满活力的城市文化,促进城市的包容、繁荣与可持续性发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二)融合开放各类教育
以基础教育现代化、社会教育系统化为重点,逐步完善广覆盖、高质量的全民终身教育体系。一是要坚持“让更多的孩子和社区居民接受更好的教育”的理念,进一步加强由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为重点的教育体系建设。到2020年,每所中职学校开设10门以上社区课程,每所成人学校培育3个以上特色培训项目。二是要统筹各级政府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整合可资开发利用的各类社会教育资源,加强以行业企业职工教育、农村成人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为重点的社会教育体系建设。实现各类学历教育之间、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之间的纵向衔接和横向沟通,加快形成开放灵活的教育格局;充分体现各类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相互融通、相互渗透和相互参与,促进各类普通教育学校面向社会开放,为市民提供丰富多样的教育和学习服务;形成普及提高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协调推进中等教育、整合提升高等教育、带动成人教育、发展职工教育和社区教育的新局面,为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奠定基础。
(三)协同推进社区教育
社区教育是社区建设的基础,要通过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满足社区居民的学习需求。把社区教育发展纳入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形成以嘉兴城市大学为龙头、县(市、区)的社区教育学院为主体、镇(街道)成校和社区教育中心为骨干、社区学校(教学点)为网点的四级社区教育网络体系,按照“政府统筹领导,有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与”要求,加强社区教育顶层设计,健全管理体制,完善社区教育多元参与、协商合作新机制,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把“四级社区教育”建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教育超市”,实现各类资源网络化、社区化,促进城乡教育一体,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的终身教育需求,每年要求有60%以上的居民接受各类社区教育。积极推进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增强社会组织的学习能力,分类研究制定学习型组织的建设标准。重点深化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事业单位、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学习型社团创建,形成多模式、广覆盖的学习型组织创建格局;逐步建立和完善依托社会第三方对各类学习型组织的考核评估和表彰奖励机制,加强指导督查和长效管理,保证创建质量;构建遍布城乡的居民自主学习团队,培育积极向上的组织文化和学习文化,增强各类组织、团队的凝聚力和创新力。到2020年,全市创建国家级示范区2个,国家级实验区2个,国家级示范镇10个,省级示范学习型城市5个,市级标准化社区学校20个,城乡成人学校标准化率达100%,50%以上成人学校创建成功省级现代化成人学校。社区教育中心教学点延伸至各村(社区),基本实现社区教育在全市的普及和全面覆盖。
(四)大力开展职工教育
全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社会氛围,为各类人才成长成才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依托市县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和校企产学研共同体建设,以从业人员为主体,积极推进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提供岗位适应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支持行业企业在职工教育培训中发挥主体作用,将职工教育培训纳入行业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逐步建立和完善面向就业市场和岗位需求的培训体系。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各行业落实员工在岗转岗培训制度,实施岗位技能型人才培训工程,为一线员工和中青年员工提供岗位培训,重点培养关键岗位的技术骨干。推进再就业培训工程,为转岗、待业职工提供重新就业的技能培训;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支持他们参加各种学习培训,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支持群众团体及非营利社会组织开展职业培训教育,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开展各类职业培训,促进社会化职业培训发展,满足就业需求。各行业、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继续教育规划,完善考核评价体制,深度开发人力资源,加强创新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到2020年,本地户籍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5年以上。
(五)积极发展老年教育
实施积极老龄化战略,积极推进老年教育事业与青少年教育事业的均衡协调发展。制定全市老年教育发展规划,将老年文化建设纳入“文化强市”建设任务,健全各级老年文化体育群众组织,经常开展科学、健康、形式多样的老年文体活动。在城市大学增挂“老年开放大学”牌子,把老年教育纳入我市社区教育网络体系,整合老年大学、老年电大的现有资源,丰富老年大学办学形式。加快教育、科技、民政、农经、文化、卫生、体育和群团组织等社区教育资源的共建共管共享,在资源整合的基础上,依托社区教育网络向基层社区延伸老年教育点,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同时,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行业企业、社会、个人等多渠道支持的社区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探索举办老年教育的经费支持,对老年教育功能教室和师资培训方面进行专项补助,开发和储备适合老年教育的课程资源,以满足老年朋友的精神养老需求,确保到2020年底参加各类老年学校学习的老年人达到30%左右。
(六)健全终身学习服务体系
统筹各类学习资源,提供多样化学习选择。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推进学习资源的社会化。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加强公共学习资源建设,开设适应居民学习需求的课程;深入推进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纪念馆等社会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满足居民学习需求;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向居民开放学习场所和设施,为居民终身学习提供便利;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建立市场机制,发挥各类资源建设方或提供方在居民教育培训中的作用;积极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以及网络媒体等各类传播媒体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服务。广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支持无所不在的学习。将促进全民终身学习纳入城市信息化建设,推进数字化学习型城市建设,充分发挥和利用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网络教育的资源优势,依托互联网、移动电话、数字电视、卫星等信息技术拓展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终身教育互联网+”应用,实施跨界整合各类数字化学习资源,推进嘉兴市终身学习数字化资源库和嘉兴市终身学习在线平台建设;不断优化数字化学习环境,探索O2O教育发展模式,实现线上教育和线下学习深度融合,满足广大学习者的个性化学习需求;加强对农村的现代远程教育的服务与支持,缩小数字鸿沟,研究制定数字化学习评价体系,加强在线学习质量保障与监测。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完善组织领导机构
建立完善市学习型城市建设暨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老干部局、市编委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委社工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经济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新居民事务局和嘉兴城市大学等22个成员部门(单位)的职能,加强统筹协调,协同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各县(市、区)应参照市级机构成立本地区创建学习型县(市、区)领导小组。各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创建学习型单位的组织机构。
(二)建立健全创建学习型城市的激励机制
加快研究制定出台保障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政策文件,明确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城市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推进终身学习成果积累、转换、互认体系建设,拓宽终身学习渠道;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与就业准入、岗位聘用、工作考核、职业注册等制度相衔接的成果认定与激励机制。要将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组建学习型社会建设督导委员会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建立健全终身学习信息统计系统,研制区域性学习型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研究制定学习型组织的考核评估和保障奖励机制;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开展学习型城市建设与发展状况评价和监测活动。确定学习型城市指标体系,不断完善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的评估标准,逐步建立和完善对创建工作先进典型的考核评估和表彰奖励机制。
(三)建立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拓宽学习型城市建设经费投入渠道,逐步形成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学习者分担学习成本、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保障机制。各地要根据财力状况,加大对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支持力度。企业依法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提供继续教育服务,推进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对企业参与继续教育活动的,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资助终身教育,鼓励家庭、个人增加教育和培训投入。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要确定具体机构和人员负责学习型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培育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成人继续教育专兼职师资队伍,切实保障其合法合理待遇;加大对成人继续教育工作者专业化发展支持力度,完善成人继续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成人继续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列入各地教师继续教育行列,不断拓宽成人继续教育工作者晋升空间;积极建立一支热心参与成人继续教育服务的志愿者队伍,组建一支高水平的咨询指导专家队伍。积极开展学习型城市建设相关研究,加强与国内国际组织在相关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参与和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引导和支持开展学习型城市实践探索、学术论坛,形成具有嘉兴特色的学习型城市建设先进典型和行动模式;建立一支实力较强、结构合理、善于创新的理论研究队伍,为推动学习型城市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五)加大创建学习型城市的宣传力度
要广泛深入地宣传创建学习型城市的重要意义,抓好每年一次的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提高市民终身学习意识,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学习和创新氛围。各新闻单位要把宣传创建学习型城市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要开辟专栏,有针对性地介绍有关学习型城市、学习型组织的知识,倡导“知识成就未来,学习改变命运”的理念,宣传创建学习型城市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营造创建学习型城市的舆论氛围,不断提高市民在创建学习型城市工作中的自觉性,引导广大市民形成终身学习的高度共识和自觉追求。
嘉兴市教育局 嘉兴市文明办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嘉兴市民政局
嘉兴市财政局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