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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双师型”教师培训培养基地、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张兴梅资讯来源:组织部(统战部、人力资源部) 发布时间:2021-07-04 13:56:00点击数量: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印发< 澳门太阳集团城“双师”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修订)》等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我校开展“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 申报范围和数量
依据我校“双高”建设任务和《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承接任务(项目)建设,全校拟遴选校企合作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站各10个。
二、申报条件
(一)“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1.校企合作机制健全。已建立长期、稳定、良好的校企合作关系。采取教学单位与合作企业联合申报、共同建设的形式,鼓励各教学单位与紧密型校企合作单位共同申报。
2.行业领先管理规范。对接我省和区域主导产业、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领域的学校骨干专业(省级以上优势特色专业、重点专业等),特色鲜明,优势明显,有较强社会影响力。
3.培训配套条件先进。具有接纳相关专业教师进行培训的场地、设施、设备资源,以及与企业需求配套的实训基地等。具有较好的生活配套设施,能够满足培训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4.培训师资水平优良。基地已建有一支数量充足、队伍稳定、水平优良、结构合理的专兼职培训师资队伍。具有开展专业教师理论教学能力和实践教学能力培训的经验,具有丰富的专家资源等。
(二)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站
1.企业资质。在嘉兴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生产设备设施与工艺水平较高,在区域内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2.具备指导教师企业实践的人力资源。合作企业有专门的职工培训机构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能够提供教师实践所需的实践岗位和指导师傅。具备一定职业技能鉴定能力的企业优先。
3.保障条件。具备支撑工作站的后勤保障条件。企业有充足的接纳能力,能够帮助解决教师实践期间所需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基地和工作站遴选认定工作,是加快建设高水平“双师型”师资队伍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教学单位要仔细对照认定条件做好申报工作。二级学院部与申报企业对接交流,联合申报,形成发展共识,达成合作协议,明确双方职责。 
(二)认真组织申报。每个部门报送“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站各2个。填写《“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申报书》(附件1)、《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站申报书》(附件2)及《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7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及佐证材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1册)报送人力资源部,电子材料发至电子邮箱417497179@qq.com,文件命名格式分别为:XXXX(二级学院)—XXXX基地、XXXX(二级学院)—XXXX(工作站)。
附件:1.“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申报书
2.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站申报书
3.教学单位汇总表

                       人力资源部  校企合作部
                      2021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