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教师队伍建设及专业带头人的培养,学习借鉴国外院校教学改革经验,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及《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通知》(浙教高科〔2012〕128号)及浙教电传〔2012〕411号精神,教育厅将组织实施2012年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境外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3年1月,培训周期30天,其中境外培训21天(具体时间待定)。
地点:澳大利亚布里斯班。
二、培训对象与名额
各分院(部)应根据专业建设规划,结合以往培训,统筹推荐参训人员,原则上去过境外培训的本次不推荐,各分院(部)推荐1名,在本人报名的基础上原则上从“攀登”与“培育”工程人员、专业负责人中推荐。由于赴澳培训期间安排的住宿类型为当地居家住宿,参训教师须具有一定的英语基础,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根据报名推荐情况,学院择优选取1-2人上报省厅(本次省厅根据高职院校推荐汇总后择优选取30人组团)。
三、培训内容与形式
培训由3个模块组成:第一模块为集中培训,了解澳大利亚TAFE体系的发展历程、现状和趋势、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育技术、课程开发手段、人才培养模式等;第二模块为互动交流,包括随堂听课、课题研讨、师生座谈、实训观摩等;第三模块为参访考察澳大利亚部分TAFE学院和产学研基地。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每人约5.5万元(含培训、住宿、机票及其它费用,最后按实结算),从中央及省财政下拨的“高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学院师资培养经费列支)。
五、其他事宜
由于时间紧迫,请各部门于明天(11月16日)下班前将加盖部门公章的《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境外培训推荐表》报人事处沈权权。办理赴澳手续等相关要求,待省厅名单确定后另行通知。(本通知OA系统同时发布,附件在学院OA中)
附件: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境外培训推荐表
学院人事处
201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