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带头人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沈权权资讯来源:null
发布时间:2013-03-14 11:19:15点击数量:
各分院(部)、处室: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带头人遴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人才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浙教电传〔2013〕89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带头人遴选工作的通知》全文予以转发,请各分院抓紧做好组织发动工作,本次推荐人数较多,请尽量将符合条件的教师推荐到学校。
二、本次推荐以分院为单位,按照所属教研室归属申报,不设置指标数。已入选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人才培养计划(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除外)的人员不纳入申报范围。
三、分院统一于3月25日下班前将推荐人员名单及《浙江省高职高专专业带头人推荐表》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发至137145918@qq.com)各1份报人事处,同时递交申报人佐证材料1套。
附件: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带头人遴选工作的通知》
学院人事处
201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