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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国内访问工程师(B类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王敏坚资讯来源:null 发布时间:2017-05-15 19:34:13点击数量:

 

各分院(部)、处室:
根据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11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院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按照省厅要求,为加快高职院校双师教师队伍建设,重点实施赴行业企业实践锻炼访问工程师计划和B类访问学者计划。访问工程师(B类访问学者)选派对象必须是列入分院、学院重点培养计划的专业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推荐类别、资助标准、推荐名额与推荐范围
(一)推荐类别、资助标准与接受访工、访学导师。
访问工程师(B类访问学者)经费由学院从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及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经费中统筹列支。
访问工程师主要到省内博士后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科研院所及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的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参访,如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嘉兴应用技术研究与转化中心、民丰造纸厂、加西贝拉、五芳斋、正原电气、嘉欣丝绸、隆聚餐饮等大型知名单位、行业龙头企业。规模较小的单位须提供该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的证明材料访工导师必须具有指导教师专业发展的能力,要求为企业副总以上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业内资深人士。
访工访学属于不脱产进修,进修期间学院将进行“飞行”检查。为方便进修及管理,所以省外单位不予选派。为提高访工效果,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联系一般性企业不予选派。请分院(或申请人)联系进修单位时充分考虑上述因素,以免浪费名额。
访问工程师(B类访问学者)接受单位由各分院(或申请人)按要求联系,由学校审核确定。《2016—2017学年度各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学校、学科专业、导师姓名和课题目录》和《有意向接收高校访问工程师院士专家工作站名单》供参考。
(二)推荐名额、推荐范围。
2017年访问工程师共派出6人,6个分院在教师申请报名的基础上,遴选后各推荐1人报人事处。
B类访问学者共派出3人。根据专业情况,主要用于社科体军艺部教师和其他公共基础课的教师。根据教师报名情况报人事处。
上述人员包括在其他部门工作但是教研室归属在分院的教师。派出名单由人事处汇总后提交学院党政班子确定。
三、管理考核
为配合接受学校和企业做好访问工程师(访问学者)的过程培养管理工作,确保取得预期成果,访问工程师(访问学者)名单教育厅审核同意并发布文件后将进行访工校企合作项目和访学教师专业发展项目的申报遴选工作;访工访学进修期满结束时都须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结业考核表》,由指导教师和接受学校签署意见;结束一年后,分院(部)、学院对其进行跟踪考核,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跟踪考核表》。
今年9月学院将对2015年选派的访问工程师(访问学者)进行跟踪考核、对2016年选派的访问工程师(访问学者)进行结项和结题考核(需要导师签字和访问单位盖章)。获得省级访工访学立项的课题还将上交省厅进行结项验收。各分院(部)请预先通知教师尽早准备好相应的材料,且结项成果应为访工访学期间完成方为有效(9月前完成,下学期开学时提交),做好迎接考核的工作。组织选派工作及考核结果情况纳入教师素质提升计划的考核。
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项目是充分利用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及科研院所、知名企业等社会资源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重要途径。访工访学研修经历及其业绩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师专业发展规范的重要依据。各分院(部)要结合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专业发展规划有计划、按标准确定访问工程师(访问学者),并为派出教师统筹安排好学习、工作时间,同时要做好过程管理,派出人员要珍惜进修机会,要有科研、论文等成果,确保访学访工质量。访工访学项目考核、验收、结题未通过者,3年内不安排各级各类培训进修。
请各分院(部)将加盖公章的访工访学《推荐表》(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和《汇总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于2017610日下班前报学院人事处。联系人:张兴梅,联系电话:89978065558065),邮箱:913068625@qq.com
 
附件下载:
1. 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推荐表(B类)
2.  访问工程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3.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汇总表
4.  2016—2017学年度各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学校、学科专业、导师姓名和课题目录
5. 有意向接收高校访问工程师院士专家工作站名单
6.  浙江省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结业考核表(B类)
 
 
 
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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