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简介
“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是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浙江省共同设立的地方合作项目。根据双方协议,2010-2012年每年按80人.年(960人.月)规模选派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留学。为加大选派力度,从2011年开始,录取规模扩大到100人.年(1200人.月)。出国留学人员所需费用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浙江省按1:1比例共同承担。3年来共录取337名高校教师出国研修。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和访问学者(留学期限6-12个月,一般建议申报6个月或12个月)。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条件的浙江省省属高校教师均可申请。该项目出国人员的选拔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我厅共同组织。录取后,按照国家公派办理出国手续;在外期间,纳入国家公派统一管理。有关申报要求、程序可参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zjedu.gov.cn)“国际交流”栏目)。
往年申报、录取情况
2010年,我省共549人申报该项目。经审核,525人符合申报条件,其中人文社科类269人,理工农医类256人。我厅组织专家评委会对上述候选人进行了初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并经公示,我厅推荐167人参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的联合评审。经联合评审,共录取105人,其中人文社科类52人,理工农医类53人。
2011年报名人数共317人,经审核,共304人符合申报条件,其中理工农医类151人,人文社科类153人。经专家初审并公示,我厅推荐141位候选人参加联合评审,经联合评审,共录取116位教师,其中人文社科类55人,理工农医类61人。
2012年报名人数共458人,经审核,共447人符合申报条件,其中理工农医类221人,人文社科类226人。经专家初审并公示,我厅推荐139位候选人参加联合评审,经联合评审,共录取116位教师,其中人文社科类55人,理工农医类61人。
2013年“地方合作项目”网上报名
一、报名网址:http://apply.csc.edu.cn
二、报名时间:2013年4月6日-4月25日
具体报名注意事项已在国家留学网(http://apply.csc.edu.cn )“2013年西部与地方合作项目专栏”内公布,请在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前仔细阅读。
Q&A
Q:我外语目前还没有考“WSK”,可以申报这个项目吗?
A:可以。如没有考“WSK”,原则上也可以申报该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有效成绩单复印件等,通过省初评后,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派专家前来我省,和我厅组织的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联合评审。联合评审主要考查申请人的外语水平,专家将对申请人给出三种意见:同意直接派出、同意培训后派出、不同意派出。“同意直接派出”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供任何外语证明,直接派出;“同意培训后派出”的申请人需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获得相应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
Q:我已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3月20日截止报名),还可以申报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吗?
A: 不行。二者不能兼报,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4月6日-4月25日报名。
Q:我提交申请时报的是美国,录取后可以换一个国家吗?
A: 不行。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从2010年开始,项目录取人员留学国别一经录取,不再更改。
Q:录取后,留学资格有效期限是多少?如果在规定期限内因某种原因未派出,可以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吗?
A: 项目留学资格有效期限为2年,即2013年申请人被录取后,留学资格保留至2015年12月31日,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受理延期的要求。从我厅项目管理的角度,我们希望尽可能实现“当年选,当年派”。
Q:申报项目的时候是否必须拿到对方邀请函?
A: 从2011年开始,对于语言专业毕业且在国内从事语言教学工作的申请人须提前对外联系并获得外方邀请函后方可申报。其他专业候选人如未获得邀请函也可申报,但为提高选派效益,鼓励申请人在申请项目的同时,着手联系国外留学单位,评审时将优先考虑已取得国外邀请函或有国外渠道的申请人。
Q:联合评审是指什么?
A: 联合评审指的是在我省初审的基础上,国家留学基金委专家与我厅组织的地方专家一起对初审入围教师进行评审。联合评审采用材料评审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最终录取人员。每位申请人面试时间约为10分钟。
Q:报名时间截止后发现网上报名没有成功,可否重新再报?
A: 不可以。请各位申请人务必确认网上报名成功,报名截止后将不再开通网报平台。没有网报信息,我们无法受理您的申请。
Q:网上提交申请后,还可以撤回修改吗?
A: 申请人提交纸质申请表前可随时撤回修改;递交纸质申请表后则无法修改。因此,请各位老师提醒申请人先行阅读报名指南,尽可能减少退回操作。
Q:我去年已申报过这个项目,没有被录取,今年网上报名是否可以继续使用去年的帐号?
A: 不可以,您需要再注册一次,使用新的帐号提交申请。
Q:网上报名“参加现工作时间”是指什么?
A: 是指到对应的“现工作单位”的时间。
Q:纸质申请表右下角的识别编号必须与网上材料的编号一致吗?
A: 是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并递交材料后会产生一个识别编号,每做一次修改,这个编号都会改变。申请人最后递交的纸质申请表的编号必须和网上最终提交时的编号一致。
Q:单位推荐意见如何填写?
A: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网上报名阶段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上级批准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应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同时将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填写的推荐意见输成word文档(不超过500字),以单位+姓名命名后打包发电子邮件至szk@zjut.edu.cn。
Q:该项目的资助标准是多少?
A:该项目纳入国家公派统一管理,因此项目资助标准与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资助标准一样。访问学者资助标准约人均15.6万元/年(人民币)。根据研修时间、研修地区不一样有所区别。
Q:我已经在国外研修,是学校公派(或自费),可以申请该项目,直接转为国家公派身份吗?
A:不可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派出管理以及经费来源方式完全不同于单位公派留学人员,从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交纳保证金,到领取签证机票以及《报到证》等诸多手续,涉及单位和环节不同,无法直接转为国家公派身份。
Q:我联系了国外学校,邀请我下半年出国研修,时间上是否来得及?
A: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地方合作项目选派时间安排,2013年10月公布录取结果,11月发放录取通知书,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教师还需办理同意派出函、存保证金、护照签证等手续,建议与国外单位联系时尽量将访问时间安排在2014年1月以后。
Q:我联系的英国学校,需要收取bench fee,这个费用国家能承担吗?
A:赴英人员,需要交bench fee的,应在邀请信中注明具体金额,出国后向我驻英使馆教育处申请报销。留学期限为一年以上的,最高报销限额为1000英镑;留学期限为6个月的,最高报销限额为500英镑。超出部分由本人自理。邀请信中未注明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Q:我申请留学期限为1年,录取后,我在外因研究需要,可以延长留学期限吗?
A:不可以。留学人员不得延长留学期限,否则按违约处理。请在申报前慎重考虑,根据研修计划申报留学期限。
Q:我申请留学期限为1年,录取后,因学校工作需要,可以缩短留学期限吗?
A:不可以。专家录取的留学期限是按留学人员的研修计划而定的,留学人员不得随意缩短留学期限,否则按违约处理。请在申报前慎重考虑,根据研修计划申报留学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