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首批“浙江省采摘旅游体验基地“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年09月08日 15:38 点击数:
各市、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单位的相关部门:
为丰富采摘体验产品,提升旅游服务品质,促进乡村旅游转型升级,浙江省旅游协会、浙江省文化和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受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组织开展《采摘体验基地旅游服务规范》(DB33/T 915-2018)的宣传贯彻。依据《关于开展“采摘体验基地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浙旅标准〔2018〕7号)要求,经申报单位自愿申报,设区市和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单位相关部门的推荐,省旅游协会、省文化和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合专家组进行材料审验、现场指导,综合申报单位对标提升和整改情况,决定授予宁波象山县枫康养生园等8家基地为首批AAA级“浙江省采摘旅游体验基地”,授予杭州晶星都市村等56家基地为首批AA级“浙江省采摘旅游体验基地”,授予桐庐县万强农庄等41家基地为首批A级“浙江省采摘旅游体验基地”。
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希望被命名的基地珍惜荣誉,不忘初心,砥砺奋进,当好我省采摘旅游的标杆和表率,引领长三角采摘旅游品牌化、标准化发展,拓展农旅融合发展的新空间,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提供宝贵的“浙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