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2020年度“浙江省星级旅游购物场所”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年09月08日 15:39 点击数:
各市、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单位的相关部门:
为推进标准贯彻实施,浙江省旅游协会、浙江省文化和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受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开展2020年度浙江省购物场所旅游服务质量等级推荐工作。依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浙江省购物场所旅游服务质量等级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旅协〔2020〕19号)要求,经申报单位自愿申报,设区市和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单位相关部门的推荐,省旅游协会、省文化和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合专家组进行材料审验、现场指导,综合申报单位对标提升和整改情况,决定授予运河·塘栖古镇景区等4家单位为2020年度“浙江省五星级旅游购物场所”,授予瓶窑老街等11家单位为2020年度“浙江省四星级旅游购物场所”,授予象山竹大千休闲观光旅游购物场所等3家单位为2020年度“浙江省三星级旅游购物场所”,授予仙芝谷灵芝康养基地为2020年度“浙江省二星级旅游购物场所”。
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希望被命名的单位不忘初心,坚持以标准化引领质量提升,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创新发展,为更多想要参与申报工作的单位做好榜样。
浙江省旅游协会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1年9日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