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
1、按教务处制订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分院提出制订或修订专业教学计划的实施细则
2、各专业制订或修订教学计划
3、分院汇总、审核
4、分院审核后于每年6月底前报至教务处
执行专业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
1、专业填写专业计划调整申请表
2、分院审核并交教务处
3、分院在教务处反馈后存档
教学进程和教学任务的落实
1、按教务处提供的“学期教学进程表”初稿,专业根据专业教学计划核实开设课程并安排进程
2、分院核对,平衡
3、分院下达教学任务书
课表的编制
1、分院创建教学任务
2、确定任课教师、合情情况、场地要求、教师排课要求等
3、根据教学进程确定课程起止周
4、课程系统安排
5、打印分发各类课表
公选课的课务组织
1、根据教务处下达的公选课教学任务由专业安排任课教师
2、组织学生网上选课
3、协调组织学生补选
4、编排归属分院开设公选课的课表
5、下发各类选修课开课安排及师生名单
6、公选课实施
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实施
1、按教务处制订的指导意见分院制订毕业生毕业论文教学任务的要求和安排
2、教研室公布各专业论文选题,安排指导教师,报分院备案
3、分院确定学生选题报教务处备案
4、组织答辩,确定成绩,材料存档
5、优秀论文推荐报教务处
教师调课和代课
1、教师填写申请表
2、教研室申核
3、分院申核
4、通知上课的相关教师和班级
教材使用推荐与认定
1、各专业根据教务处选用教材原则提出具体意见
2、专业填写“教材适用性认定表”
3、分院汇总初审,交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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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管理
(1)考试用卷
1、分院、教研室组织命题出卷(A、B卷)或试卷库
2、教研室审核,分院审批
3、分院考前抽取用卷、保存备用卷
(2)技能考核方案
1、教师、教研室组织制定技能考核方案
2、考核方案教研室审核,分院审批
3、考核方案分院留存,交教务处
(3)补考用卷
1、分院编制补考用卷清单
2、分院将补考试卷送交文印室印制
3、分院装封、保管试卷
(4)毕业前补考用卷
1、分院根据毕业生情况组织编制补考用卷清单
2、分院组织教研室命题、出卷
3、分院汇总试卷并将试卷送交文印室印制
4、分院装封、保管试卷
考试
1、根据教务处要求分院安排考试日程
2、向相关教师、考试班级下发考试安排
3、组织考试
补考
1、分院根据期末评定成绩生成补考学生名单及课程
2、分院根据教务处的补考日程安排组织考试
考试违纪、作弊处理
1、监考老师向违纪作弊学生宣布终止考试并向分院主考汇报
2、监考老师向分院主考汇报,记录表直接交教务处
成绩管理
1、教师按班级登记成绩
2、分院汇总班级成绩、发布考试成绩
3、汇总分析分院课程成绩
4、毕业生成绩打印存档
学生报到注册
1、学生在规定报到日期两周内办理学生证注册和网上电子注册(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并确认班级后注册)
2、分院提交班级电子注册纸质稿
学生学籍处理(成绩原因:留级或退学)
1、分院组织学年补考后,汇总学生学年度取得学分
2、分院提出学籍处理意见并交教务处
缓考
1、学生个人申请
2、班主任核实情况
3、分院审批
4、教务处审批
课程免修、免听
1、学生本人填写《澳门太阳集团城课程免修、免听申请表》
2、任课教师签署意见并签字
3、班主任签署意见并签字
4、分院领导签署意见并签字
5、教务处签署意见并签字
补办学生证
1、学生本人填写《学生证补办申请
2、班主任审核签字
3、分院分管教学院长签署审批意见
4、凭申请表到财务科缴纳“学生证补办费”
5、将申请表和交费凭证交教务处办理和注册
学生教务管理系统网上登录密码查询及修改
1、教务处生成学生初始密码
2、学生登录修改初始密码
3、密码遗忘,办理申请查询修修手续
转专业
1、学生本人填写《转专业申请》
2、分院分管教学院长签署意见并盖章
3、分院分管教学院长签署意见并盖章
4、教务处签署意见并盖章
5、学籍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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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学
退学原因:
1、本人申请退学,经说服教育无效者
2、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者
3、因病休学后申请复学,经学校复查不合格者
4、经学校动员,因病该休学而不休学;且在一学年缺课总计超过10周者
5、经过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精神病、癫痢等疾病者
6、意外伤残不能再坚持学习者
7、在修业期内留级二次后学年取得学分仍低于34学分者
8、因某种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必须退学者。(入学生处分升级后应该开除学籍,但学校在处理方式上作适当改变,采用劝其退学的)
办理程序:
1、因上述第1——7种原因退学时的办理程序
① 由学生本人提出《退学申请》
② 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交分院办
③ 分院分管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分院将申请材料报教务处
④ 教务处拟文,报部门领导签字后报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签署意见,最后由院长签发
⑤ 院行政办编制文号,以学院文件下发到相关分院、部门及学生
⑥ 学院招生就业部门将退学文件定期报省教育厅备案,当不需要学生本人提出退学申请时,由学生所在分院提出对该同学作退学处理的建议,附上相关材料后,报分院分管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再将申请材料报教务处,以下程序按上面第4-6条顺序进行办理
2、因上述第8种原因退学时的办理程序
① 由学生所在分院提出对该同学作退学处理的建议,并附上相关材料后报学生处审核
② 学生处领导审核签字后,将退学建议材料报教务处
③ 教务处拟文,报部门领导签字后报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签署意见,最后由院长签发
④ 院行政办编制文号,以学院文件下发到相关分院、部门及学生
⑤ 学院招生就业部门将退学文件定期报省教育厅备案
休学
休学原因:
1、因伤、休学病
2、缺课休学(一学期缺课总计超过5周)
3、因某种特殊原因(因家庭经济困难等);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办理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休学申请》(因病休学须一并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2、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交分院办
3、分院分管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分院将申请材料报教务处
4、教务处拟文,报部门领导签字后报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签发
5、院行政办编制文号,以部处文件下发至各相关分院、部门及学生
休学年限:
一般为一年,因病经学校批准可以联系休学二年,总休学年限不得超过二年。
停学
停学原因:
应征入伍
办理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休学申请》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2、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交分院办
3、分院分管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分院将申请材料报教务处
4、教务处拟文,报部门领导签字后报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签发
5、院行政办编制文号,以部处文件下发到相关分院、部门及学生。
休学年限:
一般为二年。
复学
复学原因:
1、应诊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
2、因伤、病休学,恢复健康
3、因某种特殊原因(如家庭经济困难等)休(停)学,现已具备复学条件,申请复学。
办理程序
4、由学生本人向分院提出《复学申请》(因伤、病休学,复学时须一并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5、分院分管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并编入到相应年纪、专业、班级,分院将申请材料报教务处
6、教务处拟文,报部门领导签字后报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签发;
7、院行政办编制文号,拟部处文件下发到相关分院、部门及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