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项目:嘉兴市职业技术学院分体式空调维修。
2. 投标方需具有空调维修服务资格,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工作经验、良好信誉和维修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10万元及以上)。
3. 投标方签合同后确保学院设备正常使用。设备维修所更换的零部件必须是设备的原配件。
4. 投标方必须保证设备维修在接到电话后3小时内响应,最迟在24小时内修复,如不能修复应采取补救措施。中标单位有其他服务承诺的,一并履行。
5.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各种型号空调的拆装、加制冷液、更换零部件价格,投标方注意《投标项目详细报价一览表》的内容,不足之处可以补充、说明,中标后不得随意因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变化。
6. 贷款结算方式:每半年结算一次。到期凭维修联系单和发票支付。中标方提供的配件必须货真价实,容不得任何掺假和偷工减料,有以上行为的,一经发现将拒绝结算余款及立即中止合同,并追究责任。
7. 投标文件的编写: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
(1) 投标书;
(2) 招标项目详细报价一览表;
(3) 资格文件及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资料);
(4) 投标单位如何做好服务的说明;
(5) 投标人做过哪些与本次招标同类的项目说明(要求有具体单位、联系人、电话)等;
(6) 所有不完整的投标书将被拒绝。
8.投标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
②所有投标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在封口上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
收件人名称:澳门太阳集团城后勤与设备管理处
项目名称:嘉兴市职业技术学院空调维修
招标人地址:昌盛路1123号澳门太阳集团城行政楼1-108室;
③招标方不接受电报、电话、电传、传真投标。
9.评标和开标
(1)评标小组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①投标方明显超出市场价的;
②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的:
(2)评标的基础是投标报价,除考虑投标人的报价之外,评标小组在评标时还要对投标人的信誉情况及服务说明进行评价,并在评标时给予考虑。评标小组没有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招标方将会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低报价且在服务、资信、技术等方面均较出色的投标人。
(3)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方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10、签约。
中标人应投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招标方签订供货合同。
11、本次投标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13日16:30止
12、咨询电话:0573-2751130 联系人:王善良
13、本招标文件由澳门太阳集团城后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澳门太阳集团城后勤设备管理处
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