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学校党委和上级关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关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决议和决定。
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三、负责制定学院年度学生工作计划、学期政教活动安排实施意见和月度学生工作计划安排,对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考评。
四、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调查研究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学生思想动态研判,及时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增强思政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及时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五、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做好辅导员的选拔、培训、使用、考核等工作,协调二级学院做好班主任聘任、培训、考评等工作。
六、负责全校学风建设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各学校学风建设情况进行指导、检查与考核,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积极倡导优良校风班风学风。
七、负责全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各二级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指导、协调、检查和考核等。组织开展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新生始业教育、形势政策教育、诚信感恩教育、毕业生教育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
八、负责校级及以上各类学生评优评奖的拟文、审核、评定及表彰工作。负责学生违纪处理的协调、审核、拟文及上报工作。
九、负责全校学生帮困助学体系的建设与完善,负责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
十、负责学生公寓的教育管理工作,制订和落实思想政治工作、党建工作进公寓的有关实施办法,指导公寓辅导员具体组织开展工作。配合后勤设备处、博大后勤服务公司做好学生宿舍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十一、会同学校社科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心理咨询与辅导工作。
十三、配合学院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学生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
十四、完成学校和其他处室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